卖方1MiniMe - UNiTUNE CONCEPT LTD 在www.1MiniMe.com网站上销售牌名为1MiniMe的产品。
这些条件涉及到所有使用www.1MiniMe.com网站的用户、个体或法人。
排除网站先前所有的条件,双方同意他们的关系将以本合同为准
一般销售条件于2010年4月更新。本版本取消并取代以前所有的版本。
1.1 – 用户是指任何在本网站上浏览,发现,预定,定购 与/或采购产品的用户。
1.2 – 产品是指在本网站的所有产品。
1.3 – 网站是指卖方根据IT格式所开发的基础设施,包括各种数据,尤其是文字数据、声音、静态或动态图像、视频、数据库,以便使用户了解其产品。
1.4 – 因特网是指世界各地的各种网络服务器通过通信网络与TCP/IP互相连接。
www.1MiniMe.com网站直接在线提供“个性化公仔”订购并使用合适的包装运送。
用户可通过我们网上产品目录在线下订单
只要用户有注册, 订单可在网上保存(用其用户代码和密码,这些信息只有客户知道)。
任何一个订单定义为接受被销售的产品价格和性质。
此内容的任何争议将通过以下担保内容所解决。
卖方承诺运送网上收到的订单。
关于待办订单,用户可在线查看跟进订单。
没有客户代码的任何网上用户需按照登记程序以便获得客户代码。
号码是个人的。若号码丢失或被忘记,请填写相应的表格并提交卖方客服。
就一切情况而论,在线所提供的银行卡号与订单的最后确认符合2000年3月13日法律条例,并将作为整个业务及对订单金额执行承诺的证据。
确认等于签名并接受网上的所有交易。
若银行卡被盗用,请用户填写相应的用户联系表格,联系卖方客服。
已注册者的信息将被保密。注册者的存在是双方沟通、买卖与付款的交易证据。双方同意,除了卖方的明显错误,系统上所有资料为用户的订单提供证据。IT数据或电子资料都是有效证据,因此可像其他书面资料作为有效证据。
订货单和发票的存档可靠永久,其管理遵循民法1348 条款。
用户可选择家庭地址或其他地址作为收货地址。但请不要填写邮政信箱地址。
在客户输入或录入有误的情况下,即由客户在地址方面输入的任何不准确信息,无论如何,1MiniMe - UNiTUNE CONCEPT LTD 将不对此负法律责任,且对其错误导致的后果不负责。
另外,1MiniMe有要求其客户填写所有对交货有用的信息。因客户输入错误信息而导致交货时间延长并重发包裹,将由客户负责支付
运输的风险由客户承担。收到包裹后,客户须第一时间在快递员面前检查包裹,由快递员在3天内通过挂号信确认。此挂号信的复印件应传真给1MiniMe - UNiTUNE CONCEPT LTD。 对于有瑕疵的公仔,客户根据L 211-4条款和消费者法典拥有退回货物的权利保障。
交货时间是根据您选择的服务类型而定(下订单时,在上传完您的照片并填写交货地址后,在支付款之前您将可选择您要的交货时间)。加急交货时间为8个星期或8个星期以内,普通交货时间为12个星期或12个星期以内。该交货时间不包括非工作日如周六和周日以及节假日。无论是加急还是普通的交货时间,客户的每一个修改意见将交货时间延迟1个星期。无论是加急还是普通的交货时间,运往巴西的订单都要多加三周的时间才能送达。
由于运费根据收货国家而不同,价格不包括运费。
运费作为公仔价格的附加费。
客户一旦确认订单,价格是没法改的。同样,若出现特殊情况,一个或多个税收或供款出现或变动,提高或减少,这些变动只能在卖方网站的销售价格和销售资料中显示。网上的货物价格与下订单日期作为证据。
用户只能以银行卡支付其网上订单(VISA,E-CARTEBLEU,EUROCARD,MASTERCARD)。
每一次交货都有发票。发票可在www.1MiniMe.com 网站上直接下载打印(标题“我的帐户”)。客户还可要求发票复印件(电话、传真、邮政或邮件)。
交货当地的任何税款、关税或增值税由买方承担。买方是唯一的责任人。
1MiniMe保证,您订的“个人化公仔”将会与您下单所选择的款一样。
没有其他担保。客户下单时选择的选项及上传过来的照片质量都由客户自己承担相关责任。公仔是技工专家手工完成的。您在网上下订单等于毫不保留地接受所被生产出来的公仔。根据消费者法典条款L.121-20-2, 3°, 产品的个性化 是根据客户的要求供应产品并将此产品个性化。任何退款要求或因公仔不相似而要求退款将被拒绝。
合同一生效,卖方在其生产过程中的任何阶段有照顾客户要求的义务。
在任何情况下,1MiniMe - UNiTUNE CONCEPT LTD对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以及自然灾害不负责。
同样,使用网络相关风险或或有的损失,包括在线服务故障、外部侵入或IT病毒,1MiniMe - UNiTUNE CONCEPT LTD 一律承担相关责任。
无论如何,1MiniMe - UNiTUNE CONCEPT LTD不能因为没有遵循运抵国立法或监管有关法律而负责。
卖方有义务保证网上所收到的数据的安全性及其保密。因此,因特网使用SSL付款安全模块(SSL:Secure Socket Layer)。
卖方有权搜索收集关于客户的个人资料,尤其是通过cookies。
1MiniMe同意严格保密关于客户所保存的所有信息。
根据1978年1月6日修改的法律规定,用户有权访问、反对以及修改与他有关的资料,并直接通过互联网或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对卖方网站的所有内容,无论是视觉方面或听觉方面的,包括下属的技术都受有关版税、品牌或专利方面的法律保护。它们是卖方的专有财产。
对于拥有纯粹建立在个人基础上的互联网网站且为了个人使用之目的用户,愿意在他的网站上直接与卖方网站建立一个链接,他/她必须要求卖方进行书面和事先授权。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未经授权的链接都必须根据卖方要求立即撤下。
互联网网站http://www.1minime.com是 由1MiniMe - UNiTUNE概念有限公司构思的,该公司是所有相关权利的所有者和拥有者。因此,禁止复制或下载该网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除非经1MiniMe - UNiTUNE概念有限公司明确授权。不遵守这项规定将构成违约并可能导致承担伪造者民事和刑事方面的责任。
这些照片及与之配套的文字对出售的产品进行解释说明,不属于合约范围。 任何情况下,1MiniMe将不会因介绍有误而承担责任。
1MiniMe和UNiTUNE概念公司有权为了广告及营销目的而有必要使用与Unitune概念有限公司在全世界在线和离线观众阅读的论坛、博客和新闻网创建的1MiniMe.com标志下的图形相邻的你的照片,除非是XXX成人部份里拍的图片。
本条件适用于卖方提供在线服务的整个时期。
11.1 – 合同的整体性
双方当事人承认该合同构成了他们之间的协议的全部并取代任何书面或口头要约、规定或之前的协议。
11.2 – 合同的修改
任何形式的后续文件、合同变更在没有得到双方签署的情况下是无效的。
11.3 – 无效性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因考虑到现行法律规定或司法最终判决而证明是无效的,它将被视为是非书面的,这并不意味着该合同无效或者改变其其他条款的效力。
11.4 – 弃权
如果存在当事人一方或另一方坚持不运用合同的现有条款或同意不执行的事实,无论它是永久性的或暂时性的,该事实不得解释为该方放弃上述条款所述的权利。
11.5 – 注册地
双方在采购单上指定的地址为用户选择的住所,在网站上复制的地址上为卖方选择的住所。
11.6 – 适用法律和争议
现有条款受香港法律制约。
如果发生诉讼,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将是被告居住地的法院或是产品进行有效交货地的法院,由被告来做选择。